越南出入境違背條碼的出口貨物運輸處置_chan_
違背條碼的出口客貨運輸怎樣處置?
2020年2月11日,出入境總署正式發布第763號/TCHQ-PC號,輔導各省出入境處置違背條碼的出口客貨運輸。
因而,出入境總署明確了處置違規行為的理由,并要求各省出入境嚴格處置與出口客貨運輸條碼相關的違規行為。
第763/TCHQ-PC號運維的詳細文本如下:


2017年4月14日政府關于貨品條碼的第43/2017/ND-CP號法案有下列幾個概念須要特別注意:
貨品條碼是手寫、印刷品、設計圖、照片的信函、設計圖、影像黏貼、印刷品、粘附、成形、雕刻、影印,間接掛上貨品上、貨品的商業性包裝袋上或是Longpr貨品上的其它材料上,貨品的商業性包裝袋上:客貨運輸的原條碼是組織機構或是對個人首先在貨品上展現的條碼,貨品的商業性包裝袋:三級條碼是一個條碼,表明硬性文本從客貨運輸的原初條碼譯者成越南語,并補足硬性文本在越南法律條文的明確規定,客貨運輸的原初條碼遺失:貨品的商業性包裝袋是含有客貨運輸的包裝袋,與客貨運輸一起商品生產:貨品商業性包裝袋由兩種類型組成:間接包裝袋和包裝盒袋:客貨運輸商品生產是指客貨運輸買賣過程中的展現、打折、運輸和存儲,但從邊境客運碼頭出口客貨運輸的組織機構和對個人將客貨運輸運輸到物流配送庫房的情況僅限。貨品條碼上所需的重要信息包括:
–貨品名稱:
–負責客貨運輸的組織機構或對個人的姓名和門牌號;
–客貨運輸來源:
–依照本法案第三章二中明確規定的各類客貨運輸的性質和相關法律條文文件的其它文本。
因而,企業須要對出口貨品條碼上的生產商、所有者、出口商、廠家進行完整記錄。
出口到越南但尚未在越南語中表明或未充分表達硬性文本
的貨品的三級條碼的明確規定,要有表明越南文硬性文本的三級條碼,并保留客貨運輸的原初條碼。
用越南文手寫的文本要與寫原初條碼的文本相對應。
特別注意貨品條碼的案例
–貨品條碼須要足夠多的所需重要信息。
–貨品條碼應用英文或中英文、中英文手寫,并帶有越南文譯者。
–貨品條碼須要粘在貨品上、商業性包裝袋上的可見位置。符合調色板、顏色、影像的相關明確規定。
– 企業應準備具有足夠多重要信息的子條碼,以便在原初條碼嚴重不足時進行補足。
–貨品條碼避免欺騙檢驗機構和消費者。
對違背貨品條碼的經濟制裁和經濟制裁程度。 假如沒有條碼的,
經濟制裁應嚴格遵守第127/2013/ND-CP第127/ND-CP第7條第14條(第45/2016/ND-CP令第11條修訂和補足),并將重要信息交予市場管理局,供商品生產前檢查監督三級條碼。
– 假如違法藏品商業價值低于 30,000,000 VND,則處以 5,000,000 VND 至 10,000,000 VND 的罰金:
– 假如違法藏品商業價值從 30,000,000 萬令迪到 50,000,000 安培下列,則處以 10,000,000 VND 至 20,000,000 VND 的罰金:
–假如違法藏品商業價值從50,000,000,000元至100,000,000元不等,則處以20,000,000 VND至30,000,000 VND的罰金:
–假如證物商業價值在 100,000,000 VND 或以上且不是犯罪,將處以 30,000,000 VND 至 50,000,000 VND 的罰金。
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b. 假如條碼
和重要信息嚴重不足,依照客貨運輸商業價值(第31,37,42條法案119/2017/ND-CP)處置500,000 VND-30,000 VND-30,000 VND的
罰金,出入境當局可考慮拒絕C/O獎勵、產品價格評估、褫奪產品價格咨詢權。因而,這將影響下一批客貨運輸,降低出口企業的評級。